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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中石大2022年考研复试分数线来了!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其他说明:


1.统筹考虑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北京市招考委要求,我校采取远程视频复试方式。关于复试、调剂的相关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通知及相关学院后续发布的通知。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教育部划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1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学院复试通知中公布的邮箱地址)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公告

01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1日-4月10日,具体时间各学院(研究院)及克拉玛依校区(以下简称“学院”)自行确定。


02



复试方式和复试地点

统筹考虑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北京市招考委要求,我校采取远程视频复试方式。全校使用同一远程视频复试系统和备用系统。


03



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 ,“意向导师选择”。

(一)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点击链接查看https://grs.cup.edu.cn/zssstzgg/90534.jhtml)签字版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

7.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1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学院复试通知中公布的邮箱地址)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执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或照顾政策。

备注:以上材料的纸质版要按学院规定的时间、方式提交(邮寄)至相关学院。

学院可对审核材料存疑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核查。所有资格审查须在复试前完成,核查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复试。

(二)调剂考生需首先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待调剂申请通过后再登陆(http://gmss.cup.edu.cn/logon)网上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 ,“意向导师选择”。


04



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一)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三)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四)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05



设备、软件及环境要求

(一)软件安装。根据学院安装视频复试所需要的软件和备用软件。

(二)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保证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或手机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要提前准备好三脚架放置手机,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时,则须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用WIFI联网时,则须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

(三)设备摆放要求。考试登陆远程面试软件后,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四)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下进行远程面试,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06



连接测试

在复试前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完成远程视频连接测试,有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所在学院。


07



复试流程

(一)请考生准备好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或耳机)的电子设备,提前下载学院软件,注册好账户,实名登陆,提前准备好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二)每位考生面试开始按规定候场,准备复试。

(三)考生按时进入视频会议后,手持有效二代身份证,供面试小组秘书核对身份。考生本人、身份证要同时出现在屏幕中,且保证图像清晰。

(四)核对身份后,考生用手机环拍四周,确保清场,展示本人签字的原件,考生承诺《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所有内容:我保证严格遵守“考生复试行为规范”,诚信复试,不营私舞弊,不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所在场所没有其他人或考试相关材料。经小组秘书确认后即可开始面试。

(五)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考核。

(六)考核结束,考生退场。


08



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具体参见各学院复试细则要求。


09



调剂

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人数及调剂政策请参照各学院复试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10



复试成绩的计算

(一)复试成绩由笔试(如果有,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二)享受初试加分或专项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分类公示并进行说明。

(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30%—50%。


11



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非全日制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事宜。


12



应急处理

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按学院或复试小组提供的联系方式第一时间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13



考生复试行为规范

(一)考生应自觉服从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管理。

(二)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要求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

(三)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四)考生应选择独立、无干扰、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五)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

(六)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七)承诺在报考专业考试(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不将考试(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

(八)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报考学院保持沟通。

(九)学院有特殊要求或其他详细规定的,以学院规定为准。

(十)其他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确有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按违规处理。


14



监督和复议

(一)学校将由研究生院和校纪委共同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和复议。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和各学院网上显著位置公布。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15



其它注意事项

(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凡将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并按协议书的规定时间支付培养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复试调剂更多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主页的公告栏及各学院主页。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稳妥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01

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审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最终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整个过程中监督执纪,重点对各学院(研究院)及克拉玛依校区(以下简称“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各学科复试工作)进行督查,包括对各学院现场复试组织实施和线上考生复试过程的督查等,可随时听取相关情况的汇报,负责对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相关投诉的调查处理。

(三)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方案,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开展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

(四)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


02

复试工作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充分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综合考查,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管理,提高选拔质量。


(一)招生计划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22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专项计划不得挪用),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非全日制(含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含各类专项计划)由各学院结合生源情况确定。

各学科专业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50%,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20%的,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1日-4月10日,具体时间各学院自行确定。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地点

统筹考虑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北京市招考委要求,我校采取远程视频复试方式。全校使用同一远程视频复试系统和备用系统。

1.学校端

各复试小组分批分组在不同的会议室(教室)进行。

2.考生端

考生在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下,以远程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 ,“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

7.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1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照顾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学院复试通知中公布的邮箱地址)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执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或照顾政策。

备注:以上材料的纸质版要按学院规定的时间、方式提交(邮寄)至相关学院。


(六)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专业笔试

试题须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试卷满分为100分。

2.专业面试

面试内容要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

(1)专业知识考核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可采取导师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②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不予以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专业加试科目分为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参照“专业笔试”中的相关要求。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加试完成后试题与答卷由学院留存备查。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根据各学院要求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笔试(如果有,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2.享受初试加分或专项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中应进行说明。

3.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30%—50%。


(八)其他

1.2022年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推行导师组招生,校级基地简介和专业实践需求另行发布。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2.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03

调剂工作

详细要求及工作流程见各学院(研究院)调剂工作细则。



04

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非全日制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事宜。



05

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和各学院网上显著位置公布。

(三)实行申诉和举报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申诉和举报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接待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四)招生咨询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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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魏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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